社區服務 ─對外開放圖書資料借閱辦法 校園讀書會
光華女中圖書館對外開放圖書資料借閱辦法 91.4.15行政會議通過 壹、宗 旨:秉持資源共享理念,在不影響全校師生權益前提下,適度開放圖書資料借閱,特訂定本辦法。 貳、開放對象:校友、各類推廣教育班學員、跨校圖書互借讀者、本校志工、一般社區民眾。 參、申請辦法:除跨校互借讀者外,其餘請準備一吋照片一張 。 一、校友:校友會會員,可向圖書館提出申請。 二、各類推廣教育班學員:憑當期學員證和身分證向圖書館提出申請。 三、跨校互借讀者:依光華女中圖書館館際圖書互借相關規定向圖書館接洽辦理。 四、本校校園志工:憑志工證和身分證向圖書館提出申請。 五、一般社區民眾:憑身分證和戶口名簿影印本向圖書館提出申請。 肆、收費標準 一、校友:酌收保證金 300元,借閱有效期間一年。不再辦理時,得退還保證金。 二、各類推廣教育班:酌收保證金 300元,借閱有效期間一年。不再辦理時,得退還保證金。 三、跨校互借讀者:不收費 四、本校校園志工:酌收保證金 300元,借閱有效期間一年。不再辦理時,得退還保證金。 五、一般社區民眾:酌收保證金 500元,借閱有效期間一年。不再辦理時,得退還保證金。 伍、借閱辦法 一、圖書:憑借書證辦理借閱,特殊館藏及參考資料除外,借閱規定如下: (一)借閱冊數:二冊 (二)借 期:十四天 二、視聽資料:限館內使用,每片酌收工本費 30元。 三、開放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7:30至下午5:30(中午不休息)。 四、其餘借還規定依本校圖書館借書規則辦理。 陸、罰則 一、所借圖書資料逾期未還或遺失,依『光華女中圖書館借書規則』及『光華女中圖書館 借閱圖書污損遺失賠償處理要點 』辦理。 二、若有違規情況且情節重大者,本館得收回其借閱權。 柒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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